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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的意见

文章来源:人事局 | 作者:王海峰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6-01-26 | 【 字体:    
【摘要】农科院人〔2012〕110号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促进博士后工作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创新中的独特作用,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十二五”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博士后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我院博士后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1. 博士后工作亟待加强。我院博士后工作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起步以来,逐步发展,现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博士后队伍。博士后在我院科技创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保障我院科技创新队伍可持续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我院博士后工作也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不健全、招收覆盖面和规模不大、培养素质不够高等问题。为把我院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农业科研院所,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强博士后工作。
    2. 博士后工作总体思路。我院博士后工作要紧紧围绕院中心工作,围绕“人才强院”战略开展。按照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优化布局、扩大规模、增加投入、提高质量的要求,通过调整管理制度,理顺工作关系,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通过积极改善条件,增强影响力和吸引力,扩大招收覆盖面和规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在我院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3. “十二五”博士后工作目标。到2015年,年进站博士后达200人左右,在站博士后达500人左右;全院85%研究所招收博士后,争取京区研究所全覆盖。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形成一个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投入保障有力、适应我院跨越发展并具有农业科研特色的博士后工作格局。
    二、 完善博士后管理制度
    4. 充分发挥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作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我院博士后工作规章制度,对博士后工作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审定各研究所博士后招收计划,负责全院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以及优秀博士后、博士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每两年召开一次博士后工作会议,定期举办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培训班。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领导、人事局、科技局、财务局、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和部分研究所负责人组成。博管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局,负责博士后日常管理工作,科技局、财务局、后勤服务中心、研究生院协助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5. 加强研究所博士后管理工作。研究所要把博士后工作切实纳入研究所科研工作和人才工作总体规划,制定研究所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高博士后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研究所要成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领导、人事处和科研处负责人等组成。人事部门承担博士后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备专门的博士后管理工作人员;科研、财务和后勤保障等部门配合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将博士后队伍建设、培养质量和发挥博士后作用等情况纳入研究所目标考核体系。
    6. 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修改完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重点抓好进站筛选、中期考核、出站评审等关键环节,制定符合实际的考核标准。健全考核评价、奖励激励等措施,加强以创新性科研成果和创新性思维能力为核心评价标准的博士后绩效考核、评估工作。
    7. 充分发挥合作导师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合作导师在博士后招收、使用、培养和质量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强化研究所、合作导师和博士后之间的工作协议管理。将招收博士后的数量和指导博士后的效果,作为评价合作导师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业绩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
    8. 建立博士后工作的奖励制度。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博士后评选表彰活动,对做出重大科技创新和发表高水平科技论文的博士后,授予“中国农业科学院优秀博士后”称号。每两年开展一次博士后培养单位和工作人员的评选表彰活动,对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授予“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先进单位”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9. 合理确定博士后在站时间。根据农业科研特点和科研工作需要,合理确定博士后在站时间,保证完成一个试验周期,取得工作协议规定的研究成果。
    三、 创造有利于博士后工作的条件
    10. 增加博士后流动站数量和覆盖面。争取新增农业工程、草学博士后流动站。鼓励和支持研究所将博士后流动站作为吸引和考察博士毕业生、培养高素质科技骨干的渠道,积极引进科研工作急需的、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博士进站工作,不断扩大博士后招收规模。支持和帮助没有招收博士后的研究所,创造条件吸引优秀博士后来所工作。
    11. 拓宽博士后招收渠道。鼓励研究所与博士后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通过科研项目促进与博士后工作站之间的联合,在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同时,加速我院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吸引留学回国博士入站,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国内科研环境,择优留所工作。支持研究所招收国外优秀青年人才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接收“非洲国家科研人员来华博士后研究”项目人员,努力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更加开放的培养机制。
    12. 形成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用好国家博士后日常管理经费,资助博士后开展学术交流和科技咨询服务、补助博士后公寓物业及取暖费用、资助联谊会活动、办理博士后商业保险等。支持博士后申请博士后基金、自然科学基金等各种科研项目,增加科研工作经费。研究所要加大投入力度,用好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积极资助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积极争取地方、部门和社会民间等多方资源,拓宽博士后工作经费渠道,形成国家、院、所和社会等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
    13. 落实博士后待遇。博士后作为工作人员享受研究所在职职工同等待遇,纳入研究所人事管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博士后人事、组织关系、福利和医疗保障等待遇,按在职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创造条件提高博士后收入水平,保持不低于研究所同等资历工作人员及本地区博士后平均收入水平。为博士后的配偶工作安排及未成年子女入学(托)等提供便利。
    14. 提高招收博士后的硬件条件。积极创造条件,筹建博士后公寓,提高住房补助标准,解决博士后在站期间住房问题;不断改善博士后的办公、试验和生活条件,使博士后能够专心致力于科研工作和自身学术事业的发展,增强我院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
    15. 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加大博士后学术交流的力度,鼓励和支持研究所举办博士后学术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聘请一流专家与博士后交流,提高交流质量和水平;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参加国际会议,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支持博士后联谊会开展学术交流、业余文化生活等活动,发挥他们在博士后交流与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16. 拓宽博士后培养途径。鼓励和引导博士后将提高科研水平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开展科技咨询与服务,探索多渠道培养博士后的模式。
    17. 扩大我院博士后工作影响力。积极宣传我院博士后工作政策和优秀博士后的工作业绩;与博士培养单位保持紧密联系,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定期举行面向全国的网上招收工作,积极参加有关博士后招收洽谈会、就业引荐会等。努力形成多方支持博士后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促进我院博士后工作向更高的目标和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