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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人才工作处 | 作者:张莉  点击数: 次 | 发布时间:2016-10-27 | 【 字体:    
    为加强博士后在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工作补充规定》,开展博士后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1.截至2016年12月31日,在站期满半年的统分博士后(按全国博管会批文时间计算);
    2.人事档案关系转入我院的在职博士后(无论进站是否满半年,都要参加年度考核并进行工资滚动。若到所时间较短,则需原单位提供进站前的在岗情况和现实表现,再予以考核)。
    二、 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各类人员年度考核暂行规定》中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执行。
    三、 考核程序
    1.博士后本人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
    2.培养单位严格按照我院职工年度考核的程序,以研究室为单位召开职工会议,听取博士后个人述职,进行群众评议,合作导师写出评语,提出评比等次意见,上交所考核领导小组;
    3.所考核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提出考核意见报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
    4.所务会确定各等次名单,所长认定;
    5.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由人事部门通知博士后本人。
    四、 其他事项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博士后的年度考核工作,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2.博士后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办理工资晋档手续。未进行年度考核的,不能进行工资调整。

    联 系 人:张莉
    联系电话:82109432
    邮 箱:boshihou@caas.cn

    附件:博士后年度考核表

中国农业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27日